
侠盗形,可爱形,福娃形,魔术师形,怪物形,强盗形。。。
今天老板终于跟我明说了我做的杂志公司停止经营一事。风闻已久了,我也一直在等他的说法和安排,但听他道来,还是有一点点意外:要么按足劳动法规定离职;要么降薪做行政。
卡玛。
记得当年离开任职的职校,去第一份私企工作,是港资企业,公司有个中年阿姨做饭兼打杂,闲来就爱用电脑打牌(当时还未有互联网),工资与我相当,只因为她姐是省工商外资企业办证的科长。她人好心好,只是当年我狂傲,觉得自己学历高工作勤奋又为公司创造业绩,心底下有点看不起这个下岗后靠关系混饭吃的阿姨。当然,表面上我还是相当尊敬她的。后来,在1998年的中秋节那天,经理把她叫进房说了几句,她就收拾包袱走了——公司验资成功,她的利用价值也就到头了,只不巧,是中秋佳节的当天,她感叹了一声,在走的时候。但,当时的我,觉得,谁叫她没本事呢。
N年后,我任职一家上市集团公司属下的广告公司的行政总监。母公司上市集团被借壳收购后,新的管理者空降,象当年共产党夺权一般迅速占领了财务部、总裁室,新总裁新政,他根本不懂广告经营和杂志运营,却想当然地要把原企业的“优秀管理”运用在这个有盈利的公司,新官上任时,把原老总的亲信一一赶走,也包括当年混饭吃的人。当时我也的确是有一点点看不起那些靠关系吃饭不干实事的人,当新总裁要我跟被炒人员谈判、想办法不赔偿工资或少赔时,我几乎是一屁股坐到了新主子一方,相当无情地把工作了三年五年的同事,只补发一个月的工资就打发了事。对于当时的我来说,可以说是成功的,因为我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,但我抠的是同事的血汗钱哪。。。后来,这个空降的,文革式的新管理层辖下的公司,很快就经营不善光荣掉了,我也在光荣前离职,没拿一分钱补偿。被开的同事后来还感谢我,说幸亏走得早我又为他们争取了补偿,要不到后来一个子儿也没有。。。我啥也不敢说。。。
卡玛。
不过,我还是很感恩。虽然我之前做了那么多坏事,虽然心理一直那么阴暗,虽然最近这半年没为公司做啥,虽然也现在也变成了靠老资本混饭吃的老油条,但,公司对我真的不错,承诺按足法例赔偿给我(以前所任职的多家公司从未这样做过,包括学校);另外,也给我安排了不离职的选择。说实话,公司目前并不急着要行政经理,而且就算要招行政经理,也不必开出给我的那份薪水,可以更低薪招到专业人员。就算我现在到外面求职做行政,也未必能到这个薪金水平。所以,真是很感恩,我觉得公司已仁至义尽。
我最终,还是会选择离职的,因为近期一直想找时间把画画班品牌建立起来、把画室搞好。
神自始至终都与我同在,保守我,在我未结束这份工作之前,已为我开拓了另一条路,也一直鼓励我把我喜爱的教育事业进行下去,神一直在帮助我,给我信心、力量和勇气。真是非常感恩。
谢谢,谢谢TVB,MTV,ATV。。。
接下来的这半个多月,我还是会尽全力把新一期的报纸稿件组好编好写好,也会把原来杂志的对外关系一一妥善处理的。几年下来,买的书放在公司的也不少呢。
呵呵,但估计要花不少时间抚慰芳姨,她会想很多的。反正我肯定会继续聘请她的,呵呵。同时,也让小侄女看看,咱现在是双失中年了,一家子除了芳姨外都失业了,小姑娘,还是赶紧找工作吧,没人养你喽。
